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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凯莱英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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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凯莱英 证券代码:002821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19.6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A股股本总额34,016.4843万股的1.53%,其中首次授予489.60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A股股本总额34,016.4843万股的1.44%;预留30.00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A股股本总额34,016.4843万股的0.09%,预留部分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5.77%。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六、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4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七、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7.52元/股。 八、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九、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十、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二、本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三、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预留部分须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 十四、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 6 第二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 7 第三章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 8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9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1第六章 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 13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7 第九章 本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22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 24 第十一章 本计划的实施程序 ...... 26 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29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31 第十四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 34 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 35 第十六章 附则 ...... 37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凯莱英、本公司、公司 指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 限制性股票 指 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计划规 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有效期 指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 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 《公司章程》 指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 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第三章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计划的实施。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可以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应当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监事会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并且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监事会应当就本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发表明确意见。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本计划安排存在差异,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监事会应当就本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对符合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一)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48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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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最热 最早
2025-03-19 08:24:18 来自 北京
凯莱英出了什么事了?高管扎堆离职?肖毅这个离职很突然啊,前脚刚参加完股权激励,后脚就办了所谓的“退休”,公司也发公告修改股权激励名单,拿掉肖毅的2万股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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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10:54 来自 上海
明天直接退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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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柯宗勋 : 睁开你的购看看,退了
2025-03-19 11:02:19 来自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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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0:45:26 来自 北京
明天能否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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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得艾维斯 回复 春风杨柳依依 : 半价卖公司了,怪不得比药名差太多了
2025-03-18 21:14:20 来自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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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杨柳依依 : 不至于跌停吧
2025-03-18 21:04:50 来自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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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19:01:57 来自 吉林
明天一字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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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得艾维斯 : 地板
2025-03-18 20:11:57 来自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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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 00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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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ASYMCHEM LABORATORIES,INCORPORATED32.32%
  • 2HKSCC NOMINEES LIMITED7.74%
  •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45%
  •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62%
  •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25%
  • 6天津国荣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84%
  •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1%
  • 8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1.24%
  •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11%
  •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09%
凯莱英核心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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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开发、生产、销售高新医药原料及中间体和生物技术产品,制剂研发,相关设备、配件的进出口、批发零售业务(不设店铺)以及上述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

题材要点 详细>>
  • .医药外包服务一站式综合服务商
  • .医药外包服务行业
  • .全球领先的技术驱动型的CDMO公司,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 .拥有世界一流、持续进化的研发平台,并持续革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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