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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关于伟隆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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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伟隆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2、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3、转股价格:8.60 元/股 4、转股期限:2025 年 2 月 19 日至 2030 年 8 月 12 日 5、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98 号)同意,青岛 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完成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26,971.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发行数量 2,697,1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71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074,189.65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35,810.3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4)第 000022 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隆转债”,债券代码“12710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8 月 19 日)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2 月 1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 年 8 月 1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条款如下: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26,971.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2,697,100 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4 年 8 月 13 日至 2030 年 8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到期赎回价为 115.00 元 (含最后一期利息)。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8 月 19 日)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2 月 1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 年 8 月 1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当前转股价格 当前转股价格为 8.60 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伟隆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 张,1 张为 100.00 元面额,转换 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5 年 2 月 19 日至 2030 年 8 月 12 日)深交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伟隆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照相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同时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和当前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60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当前转股价格 当前转股价格为 8.60 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伟隆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调整,当前转股价格为8.60 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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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16:38:20 来自 江苏
砸债拉股,负溢价率才有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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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11:13:08 来自 安徽
这是强制转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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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5:23:37 来自 广东
完犊子了,110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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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4:30:03 来自 广东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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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2:09:52 来自 安徽
对于债是好事还是坏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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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霞与孤鹜齐飞75 回复 平顺8828 : 大股东减持了不还是流通盘子大了吗
2025-02-14 10:08:38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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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8828 : 不是盘子变大,而是大股东一百元一张的可以卖了,百分之七八十利润你会卖吗?
2025-02-14 09:37:35 来自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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