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锐明技术 > 锐明技术-公告正文
锐明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7日
当前第1 上一页 下一页 2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 会会议的通知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于 2025 年 3 月 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订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刘垒先生、黄凯 明先生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刘垒先生、黄凯 明先生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 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 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将员工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董事会在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 进一步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办理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刘垒先生、黄凯 明先生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订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刘垒先生、黄凯 明先生系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 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长效的价值分配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订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刘垒先生、黄凯 明先生系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 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 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5)提请公司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6)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刘垒先生、黄凯 明先生系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 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锐明技术 002970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锐明技术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锐明技术特色数据
更多>>
锐明技术财务数据
更多>>
锐明技术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嘉通投資有限公司25.65%
  • 2赵志坚9.58%
  • 3望西淀6.91%
  •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05%
  • 5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0.91%
  • 6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0.78%
  • 7刘文涛0.51%
  •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47%
  • 9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九零三组合0.41%
  • 10皮璐0.37%
锐明技术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含安防设备及系统、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多媒体设备、车载终端设备、监控设备)、智能装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车用电气信号设备装置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设备安装,电子工程和信息系统的设计、集成、施工及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电子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安防设备、车载终端设备、软件平台的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自有物业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题材要点 详细>>
  • .以人工智能及视频技术为核心的商用车安全及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
  • .商用车安全及信息化
  • .组织能力
  • .体系化的智能产品开发能力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