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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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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创业”、“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华星创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6号)同意,华星创业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5,12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4.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4,800,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8,626,609.58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6,174,190.4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7月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5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6万元(含部分利息收入),均为剩余募集资金余额(结余利息)销户转出至其他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在2023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3,617.4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3,618.06 项目 序号 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00 项目投入 C1 -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 销户转出[注] C3 1.36 项目投入 D1=B1+C1 33,618.0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00 销户转出 D3=C3 1.3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注:销户转出系剩余募集资金余额(结余利息)于2023年1月转入其他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1月16日办理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原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剩余募集资金余额(结余利息)已于2023年1月转入其他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242.2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30,050.00万元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的192.28万元自筹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归还银行贷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系通过优化上市公司财务结构,满足上市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上市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星创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星创业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星创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617.4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618.06[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性是否发 和超募资金投 (含部分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生 向 变更) (1) (2) (3)= 期 益 效益 重大变化 (2)/(1) 归还银行贷款 — 30,050.00 30,050.00 0.00 30,050.00 1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567.42 3,567.42 0.00 3,568.06 100.00 — — — — 合 计 - 33,6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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