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新研股份 > 新研股份-公告正文
新研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文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9日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文磊先生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以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孙文磊,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 博士学位;1983 年 8 月至 1986 年 10 月在新疆天山汽车厂工作;1986 年 10 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新疆工学院从事教育工作,担任副教授、教授;2000 年 12 月至 今在新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从事教育工作,担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自 2023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内,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亲 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孙文磊 8 0 8 0 0 否 2024 年内,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 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出席了 1 次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召开 薪酬委员会会议 2 次,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均全部参会。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会议及各项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聘任副总经理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与董事会充分沟通,认真审查了候选人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就年审工作的主要问题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再融资事项。 2024 年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独董专门会议,并审议再融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查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就 2023 年度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要求会计师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由于工作性质原因,主要通过阅读公司文件、参加网络会议等方式了解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证券部和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 年度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以确保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提供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披露相关的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养,该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王少雄、罗云、薛世民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预留部分授予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 300 万股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致力于促进公司发展、规范公司行为,在审慎、客观、勤勉的精神下,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客观地作出判断。 展望 2025 年,我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勤勉的态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孙文磊签字 2025 年 3 月 18 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新研股份 300159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新研股份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新研股份特色数据
更多>>
新研股份财务数据
更多>>
新研股份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12-31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71%
  • 2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4%
  • 3王建军1.09%
  • 4李林0.48%
  • 5楼文胜0.43%
  • 6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8%
  • 7斯国宏0.36%
  • 8黄泽坤0.35%
  • 9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3%
  • 10孙晓安0.33%
新研股份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为准):机电设备、农牧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林果业机械、轻工机械、节能及环保机械、电气与自动化设备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试制、销售及售后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铸造机械、钢铁铸件、冶金专用设备、模具其它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推广、其它科技服务;进出口业务;仪器仪表、电器原件、五金交电、铸造原辅材料、机械产品配件及各类机电产品的销售;房屋租赁。

题材要点 详细>>
  • .航空航天业务和农机业务
  • .农机行业、航空航天
  • .农机板块-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研发体系
  • .农机板块-拥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