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最近访问数据:
更多
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新研股份 > 新研股份-公告正文
新研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9日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2、成立日期:1985 年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6、基本情况: 大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 家。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大信所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专项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新研股份 300159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新研股份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新研股份特色数据
更多>>
新研股份财务数据
更多>>
新研股份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12-31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71%
  • 2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4%
  • 3王建军1.09%
  • 4李林0.48%
  • 5楼文胜0.43%
  • 6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8%
  • 7斯国宏0.36%
  • 8黄泽坤0.35%
  • 9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3%
  • 10孙晓安0.33%
新研股份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为准):机电设备、农牧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林果业机械、轻工机械、节能及环保机械、电气与自动化设备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试制、销售及售后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铸造机械、钢铁铸件、冶金专用设备、模具其它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推广、其它科技服务;进出口业务;仪器仪表、电器原件、五金交电、铸造原辅材料、机械产品配件及各类机电产品的销售;房屋租赁。

题材要点 详细>>
  • .航空航天业务和农机业务
  • .农机行业、航空航天
  • .农机板块-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研发体系
  • .农机板块-拥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