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天晟新材 > 天晟新材-公告正文
天晟新材: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条款修正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4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 之补充协议条款修正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条款修正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常州昊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昊天”)新增注册资本 4,865.1282 万元,其中常州瑞吉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939.9795 万元、上海煜琨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263.0974 万元、常州和信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2,662.0513 万元。增资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变,常州昊天仍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 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州昊天与增资方签订《常州昊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进一步约定股权回购等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签订补充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州昊天与增资方签订《常州昊天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条款修正案》,进一步明确回购条款。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条款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甲方(标的公司):常州昊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1:常州瑞吉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 2:上海煜琨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3:常州和信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乙方、丙方已签署《常州昊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 议》(以下称“《增资协议》”)、《常州昊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称“《补充协议》”)。 经各方平等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各方针对《补充协议》达成一致修正案如下: 第一条 修正条款 修正 1:第一条第 1 款回购条件 原条款: 自乙方向标的公司支付完毕《增资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全部投资款之日起满3 年后,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回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修正后: 自乙方向标的公司支付完毕《增资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全部投资款(全部投 资款指乙方 1、乙方 2 及乙方 3 认缴的首期投资款之和人民币 3,000 万元)之日 起满 3 年后,乙方 1 和乙方 2 均有权要求甲方回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 乙方 3 有权要求甲方回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550.7692 万元实缴出资对应股权。 修正 2:第一条第 2 款回购价格: 原条款: 2.2 乙方 3 的回购价格=要求回购股权对应的实缴投资本金*80%-要求回购 部分股权对应的已取得现金分红。 修正后: 2.2 乙方 3 的回购价格为 550.7692万元出资对应的投资款人民币 600 万元加 上年化 8%的收益(单利,下同),具体计算方式为:回购价格=600 万元*(1 +8%×n)-550.7692 万元出资对应的从标的公司已取得的现金分红。 其中,n 为乙方 3 在标的公司投资的年数,不满整年的,按实际投资天数/ 365 日计算,实际投资天数自要求回购股权对应的投资款支付之日起计算至股权回购款实际支付日(含当日)。特别的,前述投资款,以乙方 3 按照《增资协议》 在先支付 600 万元投资款的时间为准。 修正 3:第一条第 3 款回购期限: 原条款: 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回购条件成就后,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回购,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出的要求回购书面通知之日起 90 日内将回购款项支付至其指定账户。 修正后: 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回购条件成就后,乙方在 10 日内向甲方发出要求回购书面通知,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出的要求回购书面通知之日起 90 日内将回购款项支付至其指定账户。 第二条 《补充协议》中其他条款不变。 第三条 本补充协议修正案未约定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条 本补充协议修正案经各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丙方完成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条款修正案》的签订进一步明确了回购条款,有利于常州昊天经营业务的开展,实现公司战略规划,调动常州昊天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与公司的共同成长。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常州昊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条款修正案》。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2024-10-28 20:02:06 来自 广东
解读一下啥意思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天晟新材 300169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天晟新材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天晟新材特色数据
更多>>
  • 预约披露日2025年第一季度季报预约2025年04月29日披露
  • 预约披露日2024年年报预约2025年04月29日披露
  • 股权质押截止2025年03月28日质押总比例7.8%,质押总股数2542.31万股,质押总笔数4笔
  • 股权质押截止2025年03月21日质押总比例7.8%,质押总股数2542.31万股,质押总笔数4笔
  • 股权质押截止2025年03月14日质押总比例7.8%,质押总股数2542.31万股,质押总笔数4笔
天晟新材财务数据
更多>>
天晟新材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97%
  • 2孙剑3.81%
  • 3吕泽伟3.12%
  • 4吴海宙2.11%
  • 5长沙盈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2%
  • 6金钰1.39%
  • 7孙文婷0.98%
  • 8金云华0.90%
  • 9BARCLAYS BANK PLC0.59%
  • 10徐奕0.57%
天晟新材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许可项目: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露营地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题材要点 详细>>
  • .软质泡沫材料、结构泡沫材料
  • .化工行业-复合材料行业
  • .技术和研发优势
  • .规模优势明显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