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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腾股份: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7日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1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必要的文件资料,本所律师对该等文件和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公告文件一起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过程。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方式、会议审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登记事项等内容。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2月 27日 14:30在重庆市北碚区云图路 7号重庆博腾制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大楼2-2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居年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具体投票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月 27 日 9:15-15:00。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上述公告的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1、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签到表、股东账户登记证明、身份证明,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4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45,114,071 股。根据公司提供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情况的相关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45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5,149,891 股。 上述通过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股份数合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40,082,284 股的 42.635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拟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审议《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二)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计票人、监票人和本所律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通过。 (三)会议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就列入会议通知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予以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就现场投票结果进行了计票、监票,并根据网络投票情况合并统计了投票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李 宏 律 师 经办律师: 周 游 律 师 (签名) (签名) 徐 璐 律 师 (签名) 2024年 12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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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 06:44:40 来自 贵州
这个补告没有结果?!开会开了个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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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 03:35:33 来自 广西
害人不浅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2024-12-27 19:28:46 来自 四川
退市并赔偿大家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1
博腾股份 30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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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约披露日2024年年报预约2025年03月29日披露
  • 股权质押截止2025年03月21日质押总比例12.74%,质押总股数6948.85万股,质押总笔数32笔
  • 股权质押截止2025年03月14日质押总比例12.74%,质押总股数6948.85万股,质押总笔数32笔
  • 股权质押截止2025年03月07日质押总比例12.74%,质押总股数6948.85万股,质押总笔数32笔
  • 股权质押截止2025年02月28日质押总比例12.74%,质押总股数6948.85万股,质押总笔数32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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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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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张和兵8.37%
  • 4居年丰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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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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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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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项目:原料药生产(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药品销售(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创新药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化学原料药研究开发(含中小规模试剂)、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许可经营项目);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的新型药物研发、生产(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生物工程与生物医学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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