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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胜忠)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9日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黄胜忠,作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 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黄胜忠,管理学博士,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访问学者,目前任中国矿业大 学(北京)决策科学与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会计系教授、博导。2021年12 月30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 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 2024 年度共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7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 现场出 以视频方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参加董事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式参加董 (次) (次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 事会会议 7 0 3 4 0 0 否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用以规范各专业委员会的运作。2024年,本人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 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董事高管选聘等事 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 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 1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建议。希望公司及时把握市场行情及机遇,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为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高的价值。。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事专门会议次数 3 3 0 -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勤勉认真履职,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 相关文件,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 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就该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中节能(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可以增加公司新建项目使用资金,且还款方式灵活,还款间隔期限较长,可减轻还款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就该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为公司补充确认的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根据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发生制定,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项目是必要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除本次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选举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辞职及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胡真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胡雪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四)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进行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立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并通过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黄胜忠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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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大会于2025-04-15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 关联交易2025年03月19日公布与中节能大数据有限公司(兄弟公司)发生1笔交易,款项涉及购买商品
  • 公司投资2025年03月19日公布截止2024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12家公司,共计4.64亿元,本报告期内损益251.99万元
  • 关联交易2025年03月19日公布与安徽国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兄弟公司)发生1笔交易,款项涉及购买商品
  • 股东户数2025年03月19日公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股东户数24118户,比上期减少244户
节能国祯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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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股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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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12-31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1.47%
  • 2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7.20%
  • 3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0.10%
  • 4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8.57%
  • 5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3.81%
  • 6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84%
  • 7马骏伟0.59%
  • 8陶文涛0.49%
  • 9时镜尧0.32%
  • 10廖昌宁0.30%
节能国祯核心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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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环保、节能设施的研究、开发;环保节能设备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开发、生产、销售;膜材料及膜设备的开发、制造及基于膜的工程技术咨询和工程服务;环保项目(水环境污染治理、土壤修复、生态工程及生态修复)的承建;环保设施(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污泥处理、废气处理及人工湿地、土壤修复)的设计、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建设、运营;市政供、排水管道检测、疏通养护、修复工程及技术咨询服务;市政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境内外市政、环境工程的勘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监理项目以及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需要许可的一律凭许可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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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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