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ST名家 > *ST名家-公告正文
*ST名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1日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兴华所共有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中兴华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中兴华所共承担124家上市公司的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中兴华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安排,中兴华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等内容进行审计,包括工作计划沟通、现场核查、关键节点的沟通等,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所出具了带有持 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 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中兴华所的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月15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年审会计师召开第一次年报沟通会,在中兴华所审计组进场前,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同时协商确定了年审工作安排,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明确了审计工作时间进度节点。 3、2025年2月27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年审会计师 召开第二次年报沟通会,针对2024年度审计报告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交换了意见,了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华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4、2025年3月7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年审会计师召开第三次年报沟通会,就公司收入及净资产及内控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会计师根据获取的审计资料预估了可能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阐述了公司的收入及成本确认、减值计提、内部审批流程等问题。 5、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为了掌握更细致的年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向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两次督促函,敦促其按期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及终稿。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报告中“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同意披露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最终审计意见后,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1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ST名家 300506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ST名家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ST名家特色数据
更多>>
*ST名家财务数据
更多>>
*ST名家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12-31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95%
  • 2程宗玉5.03%
  • 3吴玉胜1.31%
  • 4刘成林1.13%
  • 5杨治寰0.80%
  • 6张家强0.73%
  • 7田足强0.72%
  • 8深圳市荣诚科技有限公司0.69%
  • 9周顺佳0.67%
  • 10叶继革0.64%
*ST名家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一般经营项目:照明技术的开发,城市照明环境艺术设计(不含限制项目),环境导视规划;城市及道路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标识设计及工程安装;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园林养护;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城镇化建设投资、城镇及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配套建设、产业策划经营;项目投资;合同能源管理;LED灯具及照明灯具、路灯及灯杆、LED显示屏、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开发、设计和销售;灯光智能控制系统技术的开发;标识的制作;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电器产品的购销及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LED灯具及照明灯具、路灯及灯杆、LED显示屏、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标识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涉及生产的项目,场地执照另办,生产范围凭环保许可经营。)

题材要点 详细>>
  • .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景观照明行业
  • .产业链一体化经营优势
  • .人才管理优势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