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华宝股份 > 华宝股份-公告正文
华宝股份: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1日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7 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 1299 号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战略及 ESG发展官并确定其薪 2.00 酬的议案》 √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 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附件 2)、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填写附件 3,并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14 日 10:00-17: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 1299 号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四)会议咨询: 联 系 人:侯晓勤、文梦影 联系电话:021-67083333 传真号码:021-67083202 电子邮箱:ir@hbflavor.com (五)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 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50741 (二)投票简称:华宝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7 日 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战略及 ESG 发 √ 展官并确定其薪酬的议案》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备注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华宝股份 300741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华宝股份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华宝股份财务数据
更多>>
华宝股份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华烽国际投资控股(中国)有限公司81.10%
  • 2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田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1%
  • 3梁觉森1.13%
  • 4张德兴0.39%
  •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33%
  •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24%
  • 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宏利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0.24%
  • 8冯肇卫0.20%
  • 9赵进东0.18%
  • 10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16%
华宝股份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香精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及相关应用,天然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上述商品及其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题材要点 详细>>
  • .香精与食品配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 .香料香精行业
  • .领先的研发创新实力
  • .稳定的供应保障体系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