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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屹)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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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艾可蓝 股票代码:3008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屹 通讯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12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第 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艾可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协议转让事宜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股份转让申请的确认意见书,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艾可蓝 指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刘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 指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动报告书 告书 南传私募、受让方 指 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 烽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12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协议转让的 方式向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本次股权转让、本次 指 “南传烽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持有 转让、本次权益变动 的上市公司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 公司总股本的5.0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代表“南传烽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于2024年12月12日签署的《刘屹与广东南传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3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之股份转让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刘屹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42901**** 通讯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 12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未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00%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主要是进一步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同时满足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在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上市公司 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与南传私募签署了《刘屹与广东南 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之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4,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5.08%)转让给南传私募。 本次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31,108,5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38.89%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39.51%),本次转让后,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27,108,5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33.8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34.43%)。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份 剔除回 剔除回 姓名 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购股份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购股份 (股) 本比例 数量后 (股) 本比例 数量后 的比例 的比例 持有股份 31,108,572 38.89% 39.51% 27,108,572 33.89% 34.43% 无 限 售 条 7,777,143 9.72% 9.88% 3,777,143 4.72% 4.80% 刘屹 件股份 有 限 售 条 23,331,429 29.16% 29.63% 23,331,429 29.16% 29.63% 件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3 日。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数量:36.75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46%。公司总股本由 80,000,000 股增加至 80,367,500 股。刘屹先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60,000 股,占公司授予后总股本的比例 0.20%,授予后刘屹先生共持股公司股份 32,468,572 股,持股比例由 40.39%变更为 40.40%。 2、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需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 194,5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 由 80,367,500 股减少至 80,173,000 股。其中,刘屹先生持有的股份注销 80,000 股 后,刘屹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32,388,572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40.40%。 3、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屹先生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持股比例由 40.40%变更为 38.90%。 4、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73,000股, 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22%。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0,173,000 股减少至 80,000,000 股。其中,刘屹先生持有的股份注销80,000 股后,刘屹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31,108,572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8.89%。 5、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回购实施结 果的公告》,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59,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7%。刘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108,572股,占总股本比例 38.8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39.51%。 6、2024 年 12 月 12 日,刘屹先生与南传私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 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 20.61 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 4,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5.08%)转让给南传私募。本次转让后,刘屹先生持有公司 27,108,5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33.8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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