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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传私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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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艾可蓝 股票代码:3008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南传私募”)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246号(集中办公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6楼北边自编2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艾可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协议转让事宜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股份转让申请的确认意见书,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7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7 三、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8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8 五、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8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一、备查文件...... 12 二、查阅地点......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艾可蓝 指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烽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南传 私募”)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 指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动报告书 告书 2024年12月12日,南传烽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刘屹持有的上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4,000,000股股份,导致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从0%增加至5.00%、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 发 行 基 金 合 计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比 例 从 0.9375%增加至5.9375%的权益变动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刘屹于2024年12月12日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 指 的《刘屹与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 表“南传烽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之股份 转让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南传烽火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备案编号 STV658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71741 管理人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 17 栋 201 室-246 号(集中办公区)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马强 管理人注册资本 1,250 万元 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L5F329 管理人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 管理人经营范围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 活动) 管理人成立时间 2017.04.01 管理人经营期限 长期 管理人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472 号粤海大厦 6 楼北边自编 2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性 国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别 籍 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马强 男 法定代表人、董 中国 广州 否 事长 季旭飞 男 总经理、董事 中国 广州 否 孙福军 男 董事 中国 哈尔滨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还通过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传烽火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91)5.82%的股份。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艾可蓝经营基本面及未来发展预期的认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 75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4,75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375%。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12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刘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刘屹 乙方(受让方):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三)股份转让数量 甲方将其持有的 4,000,000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 5.00%,以下简 称“标的股票”)转让给乙方。 (四)股份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交易价格以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艾可蓝】(代码 300816)股票在二级市场收盘价的为定价基准,最终交易价格为定价基准的【81.62】%,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票的转让价格为每股【20.61】元,标的股票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82,440,000.00】元。 (五)支付安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20】个交易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大写)伍仟】万元(¥【50,000,000.00】元);付款截止日到期前,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分批合计支付股份转让款【(大写)捌仟贰佰肆拾肆万元整】(¥【82,440,000.00】元)。 (六)违约责任 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与保证,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深交所交易规则要求的除外,该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出让方违反陈述与保证并致股份无法顺利完成转让的,应全额退回乙方已支付的价款。 (七)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经甲方、乙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三、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股份转让申请的确认意见书,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刘屹本次拟转让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五、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权益变动时间及方式: (一)变动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5日期间;变动方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买入1,200,000股。 (二)变动时间:2024年12月11日;变动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 (三)本次变动时间: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过户之日;本次变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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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池州南鑫商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6.69%
  • 3ZHU QING5.72%
  • 4陈子阳2.69%
  • 5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传烽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48%
  • 6赵爱玲1.34%
  • 7方学军0.67%
  • 8梁柏松0.64%
  • 9奚宇0.62%
  • 10易安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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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船舶改装;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修理;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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