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300861)公告正文
美畅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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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5:30 在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
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和主持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推举董事周湘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3人,代表股份241,883,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9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2人,代表股份241,882,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910%。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2人,代表股份3,811,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1人,代表股份3,811,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3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其中董事长吴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高效金刚石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554,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2%;
反对 21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6%;弃权10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2,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815%;反对 21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06%;弃权 10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7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631,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27%;
反对 1,14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5%;弃权108,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650%;反对 1,14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9.9913%;弃权 108,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8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38%。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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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者的游戏股市
2024-10-28 19:52:31
来自 浙江
明天涨 停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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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源自大傻
2024-10-27 22:13:45
来自 广东
一直开临时股东大会是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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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10-09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张迎九20.00%
- 2吴英19.74%
- 3贾海波9.74%
-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88%
-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42%
-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26%
- 7三亚兆恒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如东无尽藏金刚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3%
- 8深圳有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如东恒远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3%
-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57%
- 1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55%
所属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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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属材料陕西板块创业板综深股通融资融券预亏预减深成500蓝宝石西部大开发太阳能新材料
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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