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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关于恒辉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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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5-010 债券代码:123248 债券简称:恒辉转债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辉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证券代码:300952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2. 债券代码:123248债券简称:恒辉转债 3. 转股价格:18.26 元/股 4. 转股期限:自 2025 年 2 月 27 日至 2030 年 8 月 20 日 5. 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3 号),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260.1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年 8 月 27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21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恒辉转债”,债券代码“12324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 2024 年 8 月 27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2 月 27 日)起至可 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 年 8 月 20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5,000,000 张。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4 年 8 月 21 日至 2030 年 8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60%、第四年为 1.50%、第五 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到期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的 112%(含最后一期利息)。 (五)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 2024 年 8 月 27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2 月 27 日)起至可 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 年 8 月 20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六)当前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前转股价格为 18.26 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恒辉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 张,1 张为 100.00 元面额,转换 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计算公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5 年 2 月 27 日至 2030 年 8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恒辉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期间。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同时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过程中如有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确定、调整及修正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和当前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6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当前转股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辉转债”当前转股价格为 18.26 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辉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调整,当前转股价格为18.26 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 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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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最热 最早
2025-02-24 09:13:20 来自 山东
语文课代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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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00:45:47 来自 广东
流通从1.5亿变成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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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3 22:58:43 来自 广东
课代表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恒辉安防 30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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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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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8.23%
  • 2孙小敏3.21%
  • 3江天敏1.98%
  • 4罗辉1.87%
  • 5高军1.75%
  • 6叶雨虹1.57%
  • 7上海泽雅实业有限公司1.45%
  • 8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8%
  • 9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10%
  • 10毛月钢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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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含手套、服装、鞋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石墨烯超纤维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用口罩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题材要点 详细>>
  • .手部安全防护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纺织业
  • .研发和技术优势
  • .产品系列布局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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