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锐视(301042)公告正文
安联锐视: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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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4-050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 2 名,分别为徐学恩、闫磊。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学恩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了《珠海安
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4-052)。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
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出具《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实施
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1.55 元/股调整为 20.39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1.55 元/股调整为 20.3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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