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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4日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5-003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受理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认为,该诉讼涉及的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内容仅与公司原 MIM 事业处的运营和权益相关,事业处作为公司内部的业务部门,并非独立法人主体,相关约定并不涉及上市公司的股份。同时,原告在负责运营 MIM 事业处期间,该事业处始终未能实现盈利,缺乏基本的分红基础,故公司已在 2019 年对该事业处进行了经营管理负责人员的调整和改组。原告提起本诉讼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该事件,已寻求法律途径和措施积极应对,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日达”)于近日收到了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案号:(2025)苏 0583民初 3316 号)。公司与刘进校、刘卫星的盈余分配纠纷一案,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已立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一:刘进校 原告二:刘卫星 被告: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案基本情况 原告与被告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8 日签署了一份关于在被告内部设立 MIM(金属注射 成型)事业处的合作协议书,于 2017 年 1 月 15 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两份 协议对该事业处的合作方式、利润核算及未来经营盈余的分配方法等内容进行了约定。(注:上述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实为原告与被告的前身“昆山捷皇电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签署)。 MIM 事业处自成立初始,由原告一担任负责人。但该事业处在 2016 年至 2018 年期 间连续三年亏损。基于上述背景,根据合作协议书中关于业绩目标、运营等相关约定和权利关系,被告于 2019 年对 MIM 事业处进行重组、并对事业处负责人进行了变更调整。截至 2023 年末,原告一、原告二均已从被告离职。 (三)诉讼请求 原告认为,根据合作协议书中关于 MIM 事业部的运营和权益的约定,按其理解,其应享有上市公司的部分权益和权利,因此向法院提出诉讼: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一支付被告公司 535.6583 万股的股票价款 119,451,800.90 元;向原告二支付被告公司 159.898 万股的股票价款 35,657,254.00 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一支付股票分红合计 18,715,406.85 元;向原告二支付股票分红合计 5,586,688.61 元。 3、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买卖合同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 本公司认为,该诉讼涉及的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内容仅与 MIM 事业处的运营和权益相关,事业处作为公司内部的业务部门,并非独立法人主体,相关约定并不涉及上市公司的股份。 同时,原告在负责运营 MIM 事业处期间,该事业处始终未能实现盈利,缺乏基本的分红基础,故本公司已在 2019 年对该事业处进行了经营管理负责人员的调整和改组。 原告提起本诉讼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该事件,已寻求法律途径和措施积极应对,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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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5:06:55 来自 广东
掉下啊,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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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0:46:02 来自 辽宁
应该是内部分配的问题,说明公司业绩好了,有些人眼红了!对股东是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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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0:20:01 来自 浙江
明天暴跌几个点?[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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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GUYOU88 : 该事业处并非独立法人,相关约定不涉及上市公司的股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此事件,已采取法律措施积极应对,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02-13 22:08:26 来自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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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第人家 : 30
2025-02-13 20:45:54 来自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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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0:01:15 来自 黑龙江
多大点事,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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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9:24:48 来自 浙江
按照这意思,凡事我以前买过的股票都能分红了,哈哈。这两人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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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 30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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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股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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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龙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佳然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45%
  • 2深圳市景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从青锋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32%
  • 3沈剑峰3.32%
  •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29%
  • 5江苏兆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兆信新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11%
  • 6周三1.65%
  • 7景钰华1.57%
  • 8倪敏1.44%
  • 9魏建英1.37%
  • 10广东瑞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瑞天辰毅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3%
鸿日达核心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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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电机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题材要点 详细>>
  • .精密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精密电子连接器子行业
  • .集研发、制造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能力
  • .完善的品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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