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600012)公告正文
皖通高速:皖通高速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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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0日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赵建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安徽省阜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安徽省泗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决议如下:
经审议及讨论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中关于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2、本次交易对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具备合理性。本次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3、本次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条款和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目标公司进行评估,除为公司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5、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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