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迪马(600565)公告正文
ST迪马:ST迪马关于公司股票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的风险提示暨停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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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90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的风险提示暨停牌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交易类退市指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565 ST 迪马 A 股停牌 2024/6/24
●截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85 元/股,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
于人民币 1 元/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终止上市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6 月 24 日(周一)开市起
停牌,上交所将在公司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之后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
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交所将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
届满后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委员会,而后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
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 2024 年 6 月 21 日收盘价为 0.85 元/股,自 2024 年 5 月 24 日至 6
月 21 日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 1 元,触及前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交易类退市情形。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 2024 年 6 月 24 日(周一)
开市起停牌。上交所将在公司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之后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交所将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后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委员会。而后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后,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上交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公司未聘请证券公司或者无证券公司接受其聘请的,上交所可以为其临时指定。
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交易。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一次至第十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分别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24-058 号、临 2024-069 号、临 2024-070 号、临 2024-074
号、临 2024-076 号、临 2024-077 号、临 2024-081 号、临 2024-082 号、临 2024-085
号、临 2024-086 号、临 2024-089 号。
本公告为可能触发以上终止上市的第十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2、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2 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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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日期: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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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5.55%
- 2赵洁红4.56%
- 3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3.01%
- 4弘业期货-东莞信托·迪马成长3期单一信托计划-弘业迪马股份共同成长计划3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45%
- 5弘业期货-东莞信托·迪马成长1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弘业迪马股份共同成长计划1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05%
- 6弘业期货-东莞信托·迪马成长2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弘业迪马股份共同成长计划2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04%
- 7罗韶颖0.88%
- 8杨永席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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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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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制造、销售运钞车、特种车及零部件(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车型组织生产、销售),上述汽车售后服务;销售汽车(不含九座及以下乘用车);经营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施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网络信息服务(除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项目外),销售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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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迪马因地产行业调整受困,自身也正在积极加速行业调整之中,本身也无违法违规行为,却因计提亏损而st,又仅仅因面值退市,不给机会,不留活路!就如一个品行端正的人,只因生病却纳入品行恶劣的人之列,一棍子打死,合理吗?照此,恐怕有一半以上的企业也难逃此厄运!即便有很多表面风光的企业,如不是垄断经营或国家政策保护,采取供给侧改革,想想哪些行业结果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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