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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公告编号:2024-02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广场 A 座 15 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 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及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6 关于选举白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7 关于选举利明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8 关于选举刘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9 关于选举阮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10 关于选举王军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11 关于选举牛凯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12 关于选举胡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13 关于选举胡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14 关于选举林志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5 关于选举翟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6 关于选举陈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7 关于选举谷海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审议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4-17 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 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 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 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 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 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 H 股股东大会通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28 中国人寿 2024/6/1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星期四)9:00-9:50 (二)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广场 A 座一层 (三)登记方式: 1.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如果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它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应出示其法人之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的决议的复印件始可出席会议。 2.凡有权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作为其代理人,代表其出席及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此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A 股股东最迟须于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连同授权签署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交回公司注册地址,地址为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中国人寿广场A座12层,邮政编码100033,方为有效。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身或其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三)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号:100033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86 (10) 63632963 电子邮箱:ir@e-chinalife.com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贵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6 关于选举白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7 关于选举利明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8 关于选举刘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9 关于选举阮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0 关于选举王军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牛凯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胡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胡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林志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翟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选举陈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谷海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17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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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68.37%
  • 2HKSCC Nominees Limited25.92%
  • 3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51%
  • 4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41%
  •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31%
  • 6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12%
  •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11%
  •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7%
  • 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0.05%
  •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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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基金销售业务。

题材要点 详细>>
  • .保险产品与服务、保险资产管理
  • .人身险业
  • .历史悠久,品牌卓越
  • .主业突出,实力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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