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601666)公告正文
平煤股份:平煤股份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1日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4 月 3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与金水东
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 9 号楼 9 层 906
首席合伙人:李强龙
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守正创新”)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301.7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123.74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2,127.92 万元。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河南守正创新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经审计,河南守正创新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河南守正创新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河南守正创新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九届十
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续聘河南守正创新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河南守正创新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河南守正创新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河南守正创新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河南守正创新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12-31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4.55%
- 2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4.50%
-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6%
- 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1%
-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58%
- 6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29%
- 7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安2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22%
- 8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型产品(寿自营)委托投资(长江养老)1.06%
- 9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0.99%
- 1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85%
所属板块
详细>>
煤炭行业河南板块破净股标准普尔富时罗素MSCI中国证金持股沪股通上证380中证500融资融券机构重仓转债标的央国企改革稀缺资源
经营范围
详细>>
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及深加工,煤炭销售;道路货物运输;机械设备制造、修理;电器机械修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用物资、橡胶制品的销售;自来水生产、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管道清洗及冲洗;其他水的处理、利用和分配;零售:车用乙醇汽油、柴油、润滑油(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限与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地质钻探:乙级;设备租赁,工矿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的销售;供电、售电;电能的输送与分配;电力工程施工及通讯工程施工;能源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服务;电力工程项目设计、维护、管理和经营;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通信设备、五金工具、电料批发销售;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题材要点
详细>>
- .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
- .煤炭行业
- .资源优势
- .区位优势
最新研报
详细>>
最新公告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