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601808)公告正文
中海油服:关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4日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关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规章及贵公司现行有效的《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周舫律师、石芸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会议,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有
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会议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
基础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相关事实发表法
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根据贵公司2024年10月30日发布的《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广州分所 电话: (86-20) 2805-9088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939-5288
传真: (86-10) 8519-1350 传真: (86-21) 5298-5492 传真: (86-20) 2805-9099 传真: (86-755) 2939-5289
杭州分所 电话: (86-571) 2689-8188 成都分所 电话: (86-28) 6739-8000 西安分所 电话: (86-29) 8550-9666 青岛分所 电话: (86-532) 6869-5000
传真: (86-571) 2689-8199 传真: (86-28) 6739 8001 传真: (86-532) 6869-5010
大连分所 电话: (86-411) 8250-7578 海口分所 电话: (86-898)3633-3401 香港分所 电话: (852) 2167-0000 纽约分所 电话: (1-737) 215-8491
传真: (86-411) 8250-7579 传真: (86-898)3633-3402 传真: (852) 2167-0050 传真: (1-737) 215-8491
硅谷分所 电话: (1-888) 886-8168 西雅图分所 电话: (1-425) 448-5090 www.junhe.com
传真: (1-888) 808-2168 传真: (1-888) 808-2168
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会议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已就此作出决议,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
根据贵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在贵公司网站、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条件的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载的《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贵公司已将本次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出席人员等事项通知了全体股东。
综上所述,贵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会议召开十个工作日或十五日(以较长者为准)前(不含会议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上午10:00如期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油大街201号中海油服主楼311室召开。贵公司董事长赵顺强先生担任大会主席并主持。本次会议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12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9:15-15:00。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以及方式与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1、根据本所律师对出席本次会议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的审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1名(包括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91,589,257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83041%。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20名(包括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28,903,358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99153%;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62,685,899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83888%。
2、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除贵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及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有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贵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士。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实际审议的事项与贵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所公告的议案一致,并未出现会议审议过程中对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符合《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会议议事日程的议案进行了逐一表决。该表决方式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现场投票环节推举了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参与会议的计票、监票,对现场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进行清点,并告知现场参会股东参阅贵公司关于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的公告。该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债务管理优化方案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肖佳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胡昭玲女士为公司独立监事的议案。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以下无正文)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 预约披露日
2024年年报预约2025年03月26日披露 - 公告
2025年03月14日发布《中海油服:中海油服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公告
2025年03月07日发布《中海油服:中海油服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公告》 - 公告
2025年01月21日发布《中海油服:中海油服H股公告-联席公司秘书辞任》等2条公告 - 委托理财
2024年12月19日公布上市公司认购低风险理财产品 100亿元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50.53%
-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37.91%
- 3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89%
-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38%
-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23%
-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瑞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19%
-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16%
-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0.13%
-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10%
-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10%
所属板块
详细>>
采掘行业天津板块标准普尔富时罗素证金持股沪股通上证380融资融券机构重仓HS300_AH股天然气可燃冰一带一路央国企改革海洋经济油气设服海工装备
经营范围
详细>>
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成品油船及渤海湾内港口间原油船运输;天津水域高速客船运输;普通货运(限天津分公司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为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质矿产的勘察、勘探、开发及开采提供服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软基处理、水下遥控机械作业、管道检测与维修、定位导航、测绘服务、数据处理与解释、油气井钻凿、完井、伽玛测井、油气井测试、固井、泥浆录井、钻井泥浆配制、井壁射孔、岩芯取样、定向井工程、井下作业、油气井修理、油井增产施工、井底防砂、起下油套管、过滤及井下事故处理服务;上述服务相关的设备、工具、仪器、管材的检验、维修、租赁和销售业务;泥浆、固井水泥添加剂、油田化学添加剂、专用工具、机电产品、仪器仪表、油气井射孔器材的研制;承包境外工程项目;机电、通讯、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为油田的勘探、开发、生产提供船舶服务、起锚作业、设备、设施、维修、装卸和其他劳务服务;船舶、机械、电子设备的配件的销售;环保工程服务;环保设备研发、制造、租赁、销售;环保工艺设计;环保作业场站建设和环保作业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题材要点
详细>>
- .采集和工程勘察服务、钻井服务、油田技术服务以及船舶服务,新能源服务
- .油田服务行业
- .专业服务优势
- .经验与支持保障优势
最新研报
详细>>
最新公告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