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科技(603358)公告正文
华达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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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五年三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上市公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上市公告书摘要中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上市公告书摘要内容以及与其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次交易的其他全部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若对本上市公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4、本上市公告书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其他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判断。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5、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上交所官方网站。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份发行。
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14.49 元/股。
三、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数量为 20,496,891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数量为 459,536,891 股。
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分布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目录
上市公司声明 ...... 1
特别提示 ......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6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6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 6
三、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介绍...... 8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9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10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10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1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11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11
三、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12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12
五、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情况...... 12
六、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12
七、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12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14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4
二、法律顾问意见...... 14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上市公告书摘要、本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公告书摘要 指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
书(摘要)》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上市公告书 指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
书》
本公司、华达科技、上 指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江苏恒义、标的公司 指 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江苏恒义 44.00%股权
交易对方 指 鞠小平、何丽萍、万小民、郑欣荣、邹占伟
华达科技向鞠小平等5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购买江苏恒义 44.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
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指 华达科技向鞠小平等5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金购买资产 购买江苏恒义 44.00%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指 华达科技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 资金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独立财务顾问、中泰证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法律顾问、金杜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
评估机构、东洲评估 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鞠小平、何丽萍、万小
议》 指 民、郑欣荣、邹占伟关于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之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业绩承诺补充协议》 指 《关于业绩承诺调整相关事宜的补充协议》
《现金收购股权协议》 指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江苏恒义工业技术
有限公司之现金收购股权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6 月
评估基准日 指 2023 年 10 月 31 日
加期评估基准日 指 2024 年 6 月 30 日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摘要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交易形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鞠小平、何丽
交易方案简介 萍、万小民、郑欣荣、邹占伟持有的江苏恒义合计 44.00%的股
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价格(不含募 59,400.00 万元
集配套资金金额)
名称 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交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
易 所属行业 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
标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的 其他
(如为拟购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 ?是 □否
买资产)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是 □否
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交易性质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是 ?否
的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是 □否
本次收购江苏恒义 44.00%少数股权的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及支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 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
事项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
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的实施。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A 股)
14.9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上
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 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定价基准日 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发行价格 80%,考虑 2023 年年度权
公告之日,即 2023 年 益分派调整后发行价格调
12 月 26 日 整为 14.64 元/股。2024 年
中期权益分派已实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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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
- .客户基础和销售服务优势
- .核心技术及制造装备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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