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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科技:春光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06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2 月 5 日~2025 年 2 月 4 日 预计回购金额 2,000 万元~4,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9.9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02.53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48% 实际回购金额 2,009.47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8.06 元/股~11.88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春光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 年 6 月 7 日起,上述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9.90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的《春光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02.5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44.9325 万股的比例 为 1.4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1.88 元/股,最低价为 8.06 元/股,回购均价为 9.9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9.47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的《春光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 443,700 1.78 1,259,275 0.9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5, 190 ,050 98.22 135,190,050 99.08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2,025,300 1.48 股份总数 137, 633, 750 100.00 136,449,325 100.00 注:1、鉴于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时还因公司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对前述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145,42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7, 633, 750 股变更为 136,488,325 股。 2、因公司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9,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6,488,325 股变更为 136,449,325 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202.53 万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股 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 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 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 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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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9:21:04 来自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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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科技 60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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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46.60%
  • 2陈正明6.21%
  • 3陈凯4.66%
  • 4金华市凯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3%
  • 5陈弘旋3.11%
  • 6袁鑫芳1.56%
  • 7张春霞1.55%
  • 8金华市毅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4%
  • 9薛忠敏0.64%
  • 10方秀宝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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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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