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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城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6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13596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城地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4 年 7 月 16 日至 2024 年 8 月 5 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城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即 8.49 元/股)的情形,满足《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 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城地转债”的转股价格,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向下修正“城地转债”转股价格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8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募集资金 12.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4 亿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债券 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2.0%、第六年 3.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64 号文同意,公司 120,000 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城地转债”,债券代 码“113596”。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及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初始转股价为 29.21 元/股, 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8 月 3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 人账户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城地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照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城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21 元/股调整 为 24.2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城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号:2021-053)。 因公司实施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且完成了授予登记,自 2024 年 3 月 13 日起,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23.6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城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公告号:2024-020)。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利益,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并授权董事会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自 2024 年 7 月 16 日起,公司可转债转股价 格调整为 9.9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城 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号:2024-067)。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自 2024 年 7 月 16 日至 2024 年 8 月 5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低于“城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8.49 元/股)的情形,触发“城地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董事会提 议向下修正“城地转债”的转股价格。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城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城地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 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城地转债”的转股价格(9.99 元/股),则本次“城地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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