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德股份(605060)公告正文
联德股份:联德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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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60 证券简称:联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92,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592,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92,000股。董事会同意按照《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0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
关公告。
2.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公司独立董事祝立宏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9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
容存有疑义或异议。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2-047)。
4.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的情形,并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0)。
5.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
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登记工作,并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7.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相关公告。
8.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5),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9.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本
次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本次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授予后剩余数量
(元/股) (万股) (人) (万股)
2022 年 10 月 18 日 10.98 125.60 52 0
注:回购注销因离职及身故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的 2 名激励对象涉及的 7.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
计划的授予数量减至 118.40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减至 50 人。
(四)本次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成就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 50%。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11 月 9 日,限制性
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届满。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条件说明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除限售条件。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杭
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 对应 营业收入 A(亿元) 净利润 B(亿元)
售期 考核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年度 (Am) (An) (Bm) (Bn)
第一个
解除限 2023
年 12.00 10.80 2.40 2.16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售期
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
考核指标 完成度 解除限售比例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
A≥Am X=100% 〔2024〕940 号),公司层面
营业收入 An≤A<Am 业绩完成情况如下:公司 2023
3 (A) X=90%+(A-An)/(Am-An)*10%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A<An X=0 1,211,295,248.76 元。本次激励
净利润 B≥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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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33.61%
- 2Allied Machinery International Limited27.50%
- 3方东晖4.96%
-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97%
- 5杭州旭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6%
- 6杭州佳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1%
- 7杭州朔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5%
- 8杭州迅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0%
- 9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3%
- 10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远信中国价值成长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97%
所属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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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设备浙江板块专精特新数据中心风能物联网
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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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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