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法狮龙 > 法狮龙-公告正文
法狮龙: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0日
当前第1 上一页 下一页 2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4-047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7,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及本回购预案实施期间无减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及本回购预案实施期间内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预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23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5)。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5)。 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案首次披露日 2024/8/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8/19,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正华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4,000 万元~7,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00 万股~350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55%~2.71%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4349918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及 财务情况,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进公司 股价与长期价值相匹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并依法予以注销。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 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预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预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 购预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相关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预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 回 购 数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量 本 的 比 例 区间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 (万元)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减少注册资 200-350 1.55-2.71 4,000-7,000 过本次回购股份预 本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0 元/股(含) 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20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5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0 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回购数量将按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预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 公司将根据相关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 的资金总额为准。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被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29,171,152 100127,171,152 100 125,671,152 100 股份总数 129,171,152 100127,171,152 100 125,671,152 1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 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111,411.49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7,830.56 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 26,936.61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30.14%。假设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7,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 购资金约占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的 6.28%,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 8.99%。 回购不会对公司的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预案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回购股份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 减持计划 经问询及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 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预 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暂无在后续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未来前述相关人员及股东若有股 份增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法狮龙 605318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法狮龙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法狮龙特色数据
更多>>
法狮龙财务数据
更多>>
法狮龙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法狮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5.74%
  • 2沈正华8.92%
  • 3王雪娟3.48%
  • 4罗辉3.24%
  • 5沈正明0.77%
  • 5王雪华0.77%
  • 7福州鼎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鼎铭福启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68%
  • 8姜卫娟0.58%
  • 9肖小平0.54%
  • 10吕容0.41%
法狮龙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家具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研发;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进出口代理;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地板制造;地板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线、电缆经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等。

题材要点 详细>>
  • .集成吊顶、集成墙面
  • .集成吊顶行业
  • .品牌优势
  • .营销网络优势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