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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2日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事项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编制《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在本计划实施前,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持股计划。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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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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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宏柏化學有限公司22.71%
  • 2宏柏(亞洲)集團有限公司19.26%
  • 3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9.14%
  • 4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08%
  • 5吴华6.19%
  • 6胡成发1.69%
  •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1.52%
  • 8周怀国0.92%
  • 9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0.89%
  • 1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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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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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及其他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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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硅烷生产链闭锁循环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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