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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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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5 月 21 日 目 录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21 议案六: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2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4 议案八: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25 议案九:关于制定《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 案 ...... 26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7 议案十一: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28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向公司会务人员进行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 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未经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9: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 81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一军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9 《关于制定<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鉴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过去一年的履职情况作了总结,并编制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附件: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积极推进董事会战略规划目标的实施,一手抓目标管控,一手抓投资回报,对内挖潜整顿、对外拓展销售增量,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坚持以主营业务为核心,以夯实内部管理为基础,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 年,在公司董事会的战略引领和正确领导下,公司始终保持稳健经营,按照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执行年度经营计划。通过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多措并举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影响,助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9,686.1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28%;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554.0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6.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9,469.43 万元,较上 年同期上升 21.66%。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56,729.85 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 123,124.7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48%。2023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327.3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7.46%。 二、2023 年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 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强化内部控制管 理,对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的提升以及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起到了推动作用; 加强对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应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将有关规定转化为公司管理标准;强化公司经营层依法经营意识,规范运作。 (二)组织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4 次监事会,2 次股东大会,1 次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结合各自的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审慎的判断,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权限,履行决策程序。董事会切实做到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并落实股东大会决议,领导公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 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 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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