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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智航: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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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天智航 证券代码:688277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2 月 目录 一、释义......3 二、声明......4 三、基本假设......5 四、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6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8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8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8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具体情况......10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12 七、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13 (一)备查文件......13 (二)咨询方式......13 一、释义 天智航、本公司、公 指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 司、上市公司 财务顾问、独立财务 指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顾问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 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其他骨干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归属 指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 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 满足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 指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归属日 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 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 《公司章程》 指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天智航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对天智航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天智航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 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1、2023 年 4 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4 月 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独立董事戴昌久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年 5 月 11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4 月 26日至 2023 年 5月 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 5 月 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5 月 11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3 年 5 月 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 年 5 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8 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 年 2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综上,我们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天智航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 项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2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 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均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 件的 15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00名,预留授予 126 名,首次和预留人员存在 重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1、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进入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 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12日,因此,本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已于 2024 年 5 月 12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8月 22 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年 8 月 22日进入第一个归 属期。 2、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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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22:44:10 来自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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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智航-U 688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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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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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北京智汇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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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29%
  • 5汪丽慧2.75%
  • 6智汇德创(天津)科技中心(有限合伙)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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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医疗器械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生产医疗器械(Ⅰ、Ⅱ、Ⅲ类)(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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