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经纬恒润-W > 经纬恒润-W-公告正文
经纬恒润: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4日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B 座 19 层 邮编:100032 GUANTAOLAWFIRM 19/F, Tower B, Xin Sheng Plaza, No.5, Finance Tel:861066578066 Fax:861066578016 Street, Beijing,100032 E-mail:guantao@guantao.com http://www.guantao.com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4第008650号 致: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经纬恒润”或“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北 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提供的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所需查阅的文件、材料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已经向本所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其中提供的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保证正本与副本、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法律事宜依法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审计、验资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的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材料一并上报。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行本次回购注销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1、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75.00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对 7 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75.00 元/股对 10 名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当年应解除限售的1,8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等材 料,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离职、辞退、 劳动合同期满等原因,不再在公司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 和”。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7 名激励对象已从公司(含全资子 公司)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因此,上述 7 人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以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 规定,对上述 7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 (2)因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 求的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依据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实施, 绩效考核标准遵循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约定 执行,考核结果分为A、B+、B、C、D五类。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目标为A或 B+”,“未满足上述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0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未达标,因此,上述 10 人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以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 10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种类及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向上述 17 名激励对 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合计为 8,640 股,占公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4390%,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119,976,000 股的 0.0072%。 3、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的 8,640 股限制性股票中,6,800 股的回购价格为 75.00 元/股 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1,840 股的回购价格为 75.00 元/股; 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 649,943.67 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4、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 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后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 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盖章页)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经纬恒润-W 688326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经纬恒润-W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经纬恒润-W特色数据
更多>>
经纬恒润-W财务数据
更多>>
经纬恒润-W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5-01-1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曹旭明17.35%
  • 2崔文革15.87%
  • 3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54%
  • 4张勇3.87%
  • 5张秦2.70%
  • 6方芳2.47%
  • 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31%
  • 8宁波钛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永钛海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5%
  • 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74%
  • 10马晓林1.41%
经纬恒润-W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许可项目:测绘服务;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题材要点 详细>>
  • .电子系统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三位一体的业务布局
  • .卓越的组织能力和人才优势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