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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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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组织券商”) 受委托担任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出让方”) 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 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丰明源”)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组织券商。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就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是否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以下 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 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的规定作出如下报告 说明。 一、本次询价转让概况 (一)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 截至2025年2月14日出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253,830 16.23% 注:持股比例按照上市公司2025年2月14日总股本计算,下同。 (二)本次询价转让数量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903,631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占所持股份 转让股份来源 (股) 比例 比例 1 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3,631 1.03% 6.34% 首发前股份 (三)转让方式 出让方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晶丰明源首发前股东,根据 《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有关规定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 (四)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确定原则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 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华泰联合证券向投资者发送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 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2月14日,含当日) 前20个交易日晶丰明源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 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五)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 1、询价转让价格确定与配售原则 组织券商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本次配售采取“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 量优先及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询价转让价格和认购对象。 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903,631股), 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 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 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 照《认购报价表》发送至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项目邮箱时间(若发送了多份认购 报价表的以邮箱收到的第一份有效报价单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 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等于或者超过903,631股,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903,631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依据此价格按簿记排序顺序向各认购对象依次顺序配售,高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的有效认购量将全部获得配售,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相同的有效认购量则按申购数量由大到小、申购时间由早到晚的原则进行排序并依次配售,直至累计配售股份数量达到903,631股。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903,631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所有有效认购的投资者将全部获得配售。 2、对询价转让结果进行调整的方法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903,631股,组织券商优先询问有效认购的询价对象是否依照已确定的转让价格追加认购,如参与追加认购,相应追加转让数量;若上述询问后认购仍不足的,组织券商可向其他特定机构投资者询问是否依照已确定的转让价格追加认购,如参与追加认购,相应追加转让数量。 若最终追加后认购仍不足,组织券商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确定受让方与最终转让数量。所有有效认购的投资者将全部获得配售。最终转让的数量不超过903,631股。 追加认购期间,出让方和组织券商有权根据追加认购的情况提前结束追加认购程序。 3、出让方和组织券商将根据以上认购确认程序与规则形成最终配售结果,以上程序和规则如有未尽事宜,由出让方和组织券商协商解决。 二、本次询价转让的过程 (一)邀请文件的发送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65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46家、证券公司33家、保险机构20家、合格境外投资者14家、私募基金50家、期货公司2家。 上述《认购邀请书》中包含了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时间与认购方式、询 价转让价格下限及分配股份的程序和规则等内容。认购报价材料中包含: (1)投资者确认的认购价格、认购股数;(2)投资者承诺其认购资金来 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参与本次认购为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确认并承诺其自 身及最终认购方不包括:①出让方、华泰联合证券,或者与出让方、华泰联合 证券存在直接、间接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机构;②前项所列机构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机构; ③与第一项所列人员或者所列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亲属能够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机构; ④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与出让方构成一致行动人,或者参与询价转 让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者利益输送的其他机构,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 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认购的情形,但是依法公 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除外;(3)投资者承诺出让方未 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 关方向其自身及最终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4)投资者承诺 按照认购邀请书载明方式确定的转让结果,认购相关股份。 (二)申购报价情况 在 《 认 购 邀 请 书 》 规 定 的 有 效 申 报 时 间 内 , 即 2025 年 2 月 17 日 上 午 7:15 至 9:15,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认购报价表》共18份,前述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 申购文件。 (三)转让价格、获配对象及获配情况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 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具体规则与“一、(五)本次 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一致,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75.29元/股,转让股 份数量903,631股,交易金额68,034,377.99元。 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最终确定5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 下: 序号 受让方名称 受让股数 金额 受让股份在 锁定期 (股) (元) 总股本占比 (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9,631 36,864,317.99 0.56% 6 序号 受让方名称 受让股数 金额 受让股份在 锁定期 (股) (元) 总股本占比 (月) 2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0,000 16,563,800.00 0.25% 6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4,000 7,077,260.00 0.11% 6 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0,000 5,270,300.00 0.08% 6 5 UBS AG 30,000 2,258,700.00 0.03% 6 合计 903,631 68,034,377.99 1.03% - 注:因四舍五入,“受让股份在总股本占比”加总可能存在尾差。 (四)缴款情况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华泰联合证券向本次获配的5名受让方投资者发出了 《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 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华泰联合证券按照规定向转让方指定的 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 金净额。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合法、合规,转让结果公平、公 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询价转让和配售指 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询价转让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2025年2月15日,晶丰明源及出让方公告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以下简称“《询价转让计划书》”)。组织券商 对出让方出具的核查意见作为《询价转让计划书》的附件一并披露。 2025年2月18日,晶丰明源公告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组织券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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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9:51:50 来自 上海
这是利空还是利好呀 有人说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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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 688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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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胡黎强24.40%
  • 2夏风22.35%
  • 3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23%
  • 4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烜鼎星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1%
  • 4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思源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1%
  •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2%
  •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1%
  •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0%
  • 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
  • 10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奥银湖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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