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洁
(831370)
公告正文
新安洁: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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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5日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4-051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126,837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4%,可交易时
间为 2024 年 8 月 20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本次解
股东姓 是否为控股 董事、监事、 本次解 本次解 除限售 尚未解除
序 名或名 股东、实际 高级管理人员 限售原 除限售 股数占 限售的股
号 称 控制人或其 任职情况 因 登记股 公司总 票数量
一致行动人 票数量 股本比
例
1 郭红梅 否 离任高管 B 126,837 0.04% 380,513
合计 — 126,837 0.04% 380,513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267,464,219 87.33%
有限售条件的 1、高管股份 6,933,277 2.26%
股份 2、个人或基金 0 0%
3、其他法人 31,882,504 10.41%
4、限制性股票 0 0%
5、其他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38,815,781 12.67%
总股本 306,280,000 1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原高管郭红梅女士因个人原因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辞去其担任的高管
职务,辞职当日生效,公司对其离职时所持股份办理了全部限售。现郭红梅女 士离任职务已满半年,故对郭红梅女士持有公司非流通股 126,837 股股份解除 限售。其股份解限售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 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备查文件
《限售股份数据表》
《股票解除转让限制的申请》
《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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