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丽洁
(832802)
公告正文
保丽洁: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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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4 年 (2023)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发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
接受劳务
销售产品、商 销售商品 50,000,000 512,690.26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业
品、提供劳务 务发展所需
委托关联方销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其他
合计 - 50,000,000 512,690.26 -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 注册地址 企业类型 法定代 注册资本
表人 (万元)
北京双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七星北里11 有限责任 张洁 600
号楼 1 至 2 层 117 公司
石家庄超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山 有限责任 张洁 150
尹村镇碧水街 81 号军鼎 公司
科技园 26 号楼四层 401
室工业厂房
宁波众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 有限责任 陈赛丹 500
镇四安、汇纤村 公司
厦门洁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集美区董任路 4 号 有限责任 欧阳明 100
公司 佳
南通金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观音 有限责任 朱军 100
山街道新胜路 217 号睿谷 公司
生态科技园 30 号楼 1 层
上海佐依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肖 有限责任 肖利民 100
玻路 218 号 1 幢 3 层 公司
西安赛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电厂 有限责任 白亚鹏 150
东路 20 号 公司
成都合成天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桂湖 有限责任 张家秀 100
街道励志路一段 68 号 7 公司
栋 9 层 11 号
衢州希纬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新新 有限责任 胡云飞 480
街道三衢路 221 号 2 楼 公司
秦皇岛洁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 有限责任 张洁 150
港北路 85 号 18 号楼 103 公司
(3-1)
衢州市衢洁环保有限公司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荷花 有限责任 胡云飞 100
街道三衢路 223 号 4 楼 公司
以上关联方为截止年度报告出具日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立营销网络办事处与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相结合”所设立的合资公司,后续公司将根据各地实际资源配置、项目进展情况陆续设立新的合资公司,2024 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需要与各地的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油烟净化设备及运维
清洗设备。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依照市场定价,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关联交易事项为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背
景,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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