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丽洁
(832802)
公告正文
保丽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褚宏武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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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褚宏武已离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鉴于本人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 4 年,适逢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已于2023 年 7 月离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就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缺席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董事
投票情况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会会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议次
数
褚宏武 6 6 0 0 全部赞成 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6 次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3 年 1 月 3 日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同意
第二十一次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议 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
2023 年 2 月 22 日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同意
第二十二次会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议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14 日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同意
第二十三次会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议
2023 年 4 月 26 日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
第二十四次会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议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的议案》、《关于制定 2023 年
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23 日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第二十五次会
议
2023 年 6 月 16 日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同意
第二十六次会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 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一年内向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
币1亿元的票据池票据质押担保
的议案》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共计参加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专门委员会会议涉及的各项重要提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
因本人任期结束早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规定生效之日,不存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召开、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本人不存在发表公司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信息披露工作。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的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会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经营团队的及时沟通。
六、学习培训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北交所及江苏证监局等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则,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褚宏武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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