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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附件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6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5 日以电话及网络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邓达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该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序号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 (召集人) 1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邓达琴、孟凡景、张明瑜 邓达琴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孟凡景、李海航、张明瑜 孟凡景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明瑜、李江标、周城雄 张明瑜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周城雄、邓达琴、孟凡景 周城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李海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李江标先生、田家利先生、刘春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田家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邓聪秀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三)《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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