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贝B股(900956)公告正文
900956: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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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年11月05日
股票代码:900956 股票简称:东贝 B 股 公告编号:2020-055
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公告“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本公司《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已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本提示性公告仅对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1、2020 年 11 月 4 日(即本公告见报日前一个交易日)东贝 B 股股票的收
盘价为 3.070 美元/股,现金选择权价格为 1.220 美元/股,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 1.220 美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由于目前本公司股票价格高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本公告仅为对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实施现金选择权有关事宜的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详细情况,请通过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相关媒体查阅《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全文等有关文件。
3、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9 日(本公司股票停牌前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为 2020 年 11 月 4 日)。
4、于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均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自行选择以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东贝 B 股股票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若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未申报或未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则其所持东贝 B 股股票将强制转换为东贝集团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有权通过行使现金选择权取得现金对价而不选择参与换股。
5、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为充分保护东贝 B 股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由黄石国资公司担任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东贝 B 股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在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贝 B股异议股东可以其所持有的东贝 B 股股票按照 1.220 美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东贝 B 股股东江苏洛克、新华冲压、常熟天银、兴贝冲压和利明装饰均已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
6、申报主体:东贝 B 股除以下股东以外的、截至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仍持有东贝 B 股股票的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1)东贝集团;(2)已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江苏洛克、新华冲压、常熟天银、兴贝冲压和利明装饰;(3)其他存在权利限制且届时未依法或按约解除权利限制的东贝 B 股异议股东;以及(4)其他根据适用法律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其中,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是指在东贝 B 股召开的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上,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相关议案和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以及就合并双方签署《合并协议》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东贝 B 股除东贝集团以外的股东。
7、申报时间:2020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8、股份转让协议现场签署时间和地点:凡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东,需
在申报结束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上交所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
9、申报方式:采用网下申报的方式,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将有关证明材料在申报期的申报时间内以邮政快递(EMS)或现场方式提交给东贝 B 股(联系方式参见本公告),邮政快递(EMS)到达签收时间或专人送达时间需在有效申
报时间(截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3:00)内。资料提交不全或未在有效申报
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无效申报。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如需行权,在申报时间内可与本公司直接联系。
10、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如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东贝 B 股股票选择换股,则毋须对该等拟换股股票进行操作,待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束之后,未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东贝 B 股股票(东贝集团持有的东贝 B 股股份除外)将按照 1:1.8 的换股比例自动转换为东贝集团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
11、为确保现金选择权和换股顺利进行,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900956)
将自 2020 年 11 月 5 日开市起连续停牌,直至完成终止上市手续。停牌前一个交
易日即 2020 年 11 月 4 日为本公司股票最后交易日,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12、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的重要时间如下:
日期 重要事项 交易安排
2020 年 11 月 3 日 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以及连续停牌提示性公告 正常交易
2020 年 11 月 4 日 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以及连续停 正常交易
牌提示性公告(东贝 B 股股票最后一个交易日)
2020 年 11 月 5 日 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以及连续停 停牌
牌公告
2020 年 11 月 9 日 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 停牌
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0 年 11 月 10 日 现金选择权申报日 停牌
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2020 年 11 月 11 日 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申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停牌
刊登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13、在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因各种原因被质押或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股份,将在换股时全部被转换为东贝集团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因此特别提醒存在权利限制股份的持有人和/或相关权利人,若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应在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前及时办理完成所有权利限制的解除手续。
14、已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份随即被司法冻结、扣划的,指定交易券商应当及时通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或冻结相应现金对价。
15、如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未能在规定的申报期间内以本公告确定的送达方式向本公司提交行权申请资料,或行权申请材料提交不全,或不符合本公告的要求,则该行权申请视为无效申报。清算时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
的股份,其现金选择权申报属于无效申报。
16、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后,须提供其名下的境内银行卡号(对机构股东则为境内银行账号),以便接受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支付的代扣行权相关税费后的现金对价净额。
17、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束后,相关方将按上交所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和程序办理清算交割和东贝 B 股退市等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18、为完成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后续还应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营业大厅业务指南——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等相关规定,按上交所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要求补充提供其他证件和材料。
一、释义
东贝集团 指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贝 B 股、本公司 指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黄石国资公司 指 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江苏洛克 指 江苏洛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新华冲压 指 武汉市新华冲压有限责任公司
常熟天银 指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兴贝冲压 指 绍兴兴贝冲压件有限公司
利明装饰 指 诸暨市利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东贝集团向东贝 B 股除东贝集团以外的全体股东发行 A 股
股票,并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东贝 B 股的行为,即:东贝集
本次交易、本次吸收 团吸收合并东贝 B 股,并以东贝集团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承
合并、本次换股吸收 指 继及承接东贝 B 股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
合并、本次重组 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东贝 B 股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
同时,东贝集团的 A 股股票(包括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
行的 A 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 指 作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对价,东贝集团向东贝 B 股换股股
东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东贝集团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即 9.77 元/股。
自东贝集团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有关事宜的首次董事会
发行价格、东贝集团 指 会议决议作出之日(即 2020 年 5 月 21 日,含当日)起至换
A 股发行价格 股实施日(含当日)止期间内,若东贝集团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将相应调整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换股股东将所持东贝 B 股的股票按换
换股 指 股比例转换为东贝集团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所发行的 A 股
股票的行为
于换股股东登记日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除东贝集团以外的东贝 B 股下列股东:(1)未申报、部分申
换股股东 指 报、无权申报或无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东贝 B 股股东;
及(2)向东贝 B 股异议股东实际支付现金对价并受让东贝
B 股股份的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换股股东所持的每 1 股东贝 B 股股票
可以换得东贝集团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的数量,即 1:1.8。
自东贝集团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有关事宜的首次董事会
换股比例 指 会议决议作出之日(即 2020 年 5 月 21 日,含当日)起至换
股实施日(含当日)止期间内,若东贝集团及/或东贝 B 股
发生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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