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景图

首页
退市商城(600306)业绩报表
个股业绩报表:
业绩报表明细
更多>>

截止 日期 |
每股 收益(元) |
每股收 益(扣除) (元) | 营业总收入 | 净利润 | 每股 净资产 (元) |
净资产 收益率 (%) |
每股经 营现金 流量(元) | 销售 毛利率 (%) | 利润分配 |
首次 公告 日期 |
最新 公告 日期 | ||||
---|---|---|---|---|---|---|---|---|---|---|---|---|---|---|---|
营业总收入(元)
| 同比增长 (%) | 季度环比 增长(%) | 净利润(元) | 同比增长 (%) | 季度环比 增长(%) |
截止 日期 |
每股 收益(元) |
每股收 益(扣除) (元) | 营业总收入 | 净利润 | 每股 净资产 (元) |
净资产 收益率 (%) |
每股经 营现金 流量(元) | 销售 毛利率 (%) | 利润分配 |
首次 公告 日期 |
最新 公告 日期 | ||||
---|---|---|---|---|---|---|---|---|---|---|---|---|---|---|---|
营业总收入(元)
| 同比增长 (%) | 季度环比 增长(%) | 净利润(元) | 同比增长 (%) | 季度环比 增长(%) | ||||||||||
暂无数据 |
业绩快报明细

截止日期 | 每股收 益(元) | 营业总收入 | 净利润 | 每股 净资 产(元) | 净资产 收益率 (%) | 公告 日期 | ||||||
---|---|---|---|---|---|---|---|---|---|---|---|---|
营业收 入(元) | 去年同 期(元) | 同比增 长(%) | 季度环比 增长(%) | 净利润 (元) | 去年同 期(元) | 同比增长 (%) | 季度环比 增长(%) |
截止日期 | 每股收 益(元) | 营业总收入 | 净利润 | 每股 净资 产(元) | 净资产 收益率 (%) | 公告 日期 | ||||||
---|---|---|---|---|---|---|---|---|---|---|---|---|
营业收 入(元) | 去年同 期(元) | 同比增 长(%) | 季度环比 增长(%) | 净利润 (元) | 去年同 期(元) | 同比增长 (%) | 季度环比 增长(%) | |||||
暂无数据 |
业绩预告明细
更多>>

截止日期 | 预测指标 | 业绩变动 | 预测数值(元) | 业绩变动同比 | 业绩变动环比 | 业绩变动原因 | 预告 类型 | 上年同期 值(元) | 公告日期 |
---|
截止日期 | 预测指标 | 业绩变动 | 预测数值(元) | 业绩变动同比 | 业绩变动环比 | 业绩变动原因 | 预告 类型 | 上年同期 值(元) | 公告日期 |
---|---|---|---|---|---|---|---|---|---|
2023-12-31 | 营业收入 | 预计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约:10,080万元。 | 1.008亿 | -8.41% | -175.04% | (一)营业收入调整原因公司在2023年业绩预告中,已将自营黄金业务收入调减约4,079万元。随着公司年报编制工作的深入以及审计工作的推进,结合公司自查及审计核查情况,经与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进行调减,主要调整事项如下:1、由于公司自营黄金业务客户中存在全年消费金额较大、笔数较多或银行卡开户行属异地等情况。经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核查,并结合有关信息,进一步发现上述异常交易中存在同一张卡在同一时间段连续多次消费、多张银行卡多次在同一时间段集中消费等异常情形,不符合零售行业客户消费特征。虽然公司配合年审会计师执行了进销凭证检查、询问公司及交易对手相关人员等核查程序,但仍未能核查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无法获取客户的穿透资料。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判断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对上述异常业务采取核实一笔确认一笔原则,未经核实的业务不予确认收入,此项调减营业收入3,583.16万元。2、自营家电业务中,存在公司根据采购合同接受部分供应商免费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在公司实现销售后,部分商品直接从供应商仓库委托代管仓发送给客户情形。经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核查,进一步发现购买公司家电产品的客户中存在部分客户消费金额较大、笔数较多等异常情形,且个别客户与公司供应商之间疑似具有关联关系,不符合零售行业客户消费特征。虽然公司配合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合同及凭证检查、询问公司及交易对手相关人员等核查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客户的穿透资料等。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判断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公司将上述客户购买家电的业务不予确认收入,此项调减营业收入1,489.47万元。3、在对部分家电以及超市商品采购销售业务核查中,发现公司在部分商品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承担的主要是代理人角色,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应该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此项调减营业收入860.85万元。(二)净利润及净资产调整的主要原因2024年1月9日,经盛京银行申请,沈阳中院裁定查封沈阳商业城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6号辽(2020)沈阳不动产权第0380540号不动产地下的负二层、负三层。鉴于公司与盛京银行于2023年12月27日签署确认函,确认盛京银行的破产债权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完毕后,公司及子公司与盛京银行之间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故公司在业绩预告中初步判断,将子公司沈阳商业城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名下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6号辽(2020)沈阳不动产权第0380540号不动产地下的负二层、负三层参照资产的评估价值在公司账面确认相关资产价值3,957.63万元,同时增加与盛京银行间的债务重组收益3,957.63万元。但截至目前,公司对上述查封资产申请解封工作仍未获得法院批准,经与盛京银行交涉,双方就上述资产权属存在较大分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将上述资产列为或有资产,暂不确认该部分资产账面价值,同时相应冲回债务重组收益,因此相应减少了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以及期末净资产。 | 略减 | 1.10亿 | 2024-04-30 |
2023-12-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预计2023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34,058万元。 | -3.4058亿 | -39.29% | 106.66% | (一)营业收入调整原因公司在2023年业绩预告中,已将自营黄金业务收入调减约4,079万元。随着公司年报编制工作的深入以及审计工作的推进,结合公司自查及审计核查情况,经与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进行调减,主要调整事项如下:1、由于公司自营黄金业务客户中存在全年消费金额较大、笔数较多或银行卡开户行属异地等情况。经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核查,并结合有关信息,进一步发现上述异常交易中存在同一张卡在同一时间段连续多次消费、多张银行卡多次在同一时间段集中消费等异常情形,不符合零售行业客户消费特征。虽然公司配合年审会计师执行了进销凭证检查、询问公司及交易对手相关人员等核查程序,但仍未能核查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无法获取客户的穿透资料。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判断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对上述异常业务采取核实一笔确认一笔原则,未经核实的业务不予确认收入,此项调减营业收入3,583.16万元。2、自营家电业务中,存在公司根据采购合同接受部分供应商免费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在公司实现销售后,部分商品直接从供应商仓库委托代管仓发送给客户情形。经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核查,进一步发现购买公司家电产品的客户中存在部分客户消费金额较大、笔数较多等异常情形,且个别客户与公司供应商之间疑似具有关联关系,不符合零售行业客户消费特征。虽然公司配合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合同及凭证检查、询问公司及交易对手相关人员等核查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客户的穿透资料等。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判断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公司将上述客户购买家电的业务不予确认收入,此项调减营业收入1,489.47万元。3、在对部分家电以及超市商品采购销售业务核查中,发现公司在部分商品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承担的主要是代理人角色,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应该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此项调减营业收入860.85万元。(二)净利润及净资产调整的主要原因2024年1月9日,经盛京银行申请,沈阳中院裁定查封沈阳商业城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6号辽(2020)沈阳不动产权第0380540号不动产地下的负二层、负三层。鉴于公司与盛京银行于2023年12月27日签署确认函,确认盛京银行的破产债权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完毕后,公司及子公司与盛京银行之间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故公司在业绩预告中初步判断,将子公司沈阳商业城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名下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6号辽(2020)沈阳不动产权第0380540号不动产地下的负二层、负三层参照资产的评估价值在公司账面确认相关资产价值3,957.63万元,同时增加与盛京银行间的债务重组收益3,957.63万元。但截至目前,公司对上述查封资产申请解封工作仍未获得法院批准,经与盛京银行交涉,双方就上述资产权属存在较大分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将上述资产列为或有资产,暂不确认该部分资产账面价值,同时相应冲回债务重组收益,因此相应减少了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以及期末净资产。 | 增亏 | -2.45亿 | 2024-04-30 |
2023-12-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预计2023年1-12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约:4,638万元。 | -4638万 | 31.91% | 208.13% | (一)营业收入调整原因公司在2023年业绩预告中,已将自营黄金业务收入调减约4,079万元。随着公司年报编制工作的深入以及审计工作的推进,结合公司自查及审计核查情况,经与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进行调减,主要调整事项如下:1、由于公司自营黄金业务客户中存在全年消费金额较大、笔数较多或银行卡开户行属异地等情况。经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核查,并结合有关信息,进一步发现上述异常交易中存在同一张卡在同一时间段连续多次消费、多张银行卡多次在同一时间段集中消费等异常情形,不符合零售行业客户消费特征。虽然公司配合年审会计师执行了进销凭证检查、询问公司及交易对手相关人员等核查程序,但仍未能核查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无法获取客户的穿透资料。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判断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对上述异常业务采取核实一笔确认一笔原则,未经核实的业务不予确认收入,此项调减营业收入3,583.16万元。2、自营家电业务中,存在公司根据采购合同接受部分供应商免费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在公司实现销售后,部分商品直接从供应商仓库委托代管仓发送给客户情形。经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核查,进一步发现购买公司家电产品的客户中存在部分客户消费金额较大、笔数较多等异常情形,且个别客户与公司供应商之间疑似具有关联关系,不符合零售行业客户消费特征。虽然公司配合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合同及凭证检查、询问公司及交易对手相关人员等核查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客户的穿透资料等。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判断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公司将上述客户购买家电的业务不予确认收入,此项调减营业收入1,489.47万元。3、在对部分家电以及超市商品采购销售业务核查中,发现公司在部分商品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承担的主要是代理人角色,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应该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此项调减营业收入860.85万元。(二)净利润及净资产调整的主要原因2024年1月9日,经盛京银行申请,沈阳中院裁定查封沈阳商业城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6号辽(2020)沈阳不动产权第0380540号不动产地下的负二层、负三层。鉴于公司与盛京银行于2023年12月27日签署确认函,确认盛京银行的破产债权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完毕后,公司及子公司与盛京银行之间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故公司在业绩预告中初步判断,将子公司沈阳商业城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名下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6号辽(2020)沈阳不动产权第0380540号不动产地下的负二层、负三层参照资产的评估价值在公司账面确认相关资产价值3,957.63万元,同时增加与盛京银行间的债务重组收益3,957.63万元。但截至目前,公司对上述查封资产申请解封工作仍未获得法院批准,经与盛京银行交涉,双方就上述资产权属存在较大分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将上述资产列为或有资产,暂不确认该部分资产账面价值,同时相应冲回债务重组收益,因此相应减少了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以及期末净资产。 | 减亏 | -6812万 | 2024-04-30 |
2023-12-31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预计2023年1-12月扣除后营业收入约:8,201万元。 | 8201万 | - | - | (一)营业收入调整原因公司在2023年业绩预告中,已将自营黄金业务收入调减约4,079万元。随着公司年报编制工作的深入以及审计工作的推进,结合公司自查及审计核查情况,经与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进行调减,主要调整事项如下:1、由于公司自营黄金业务客户中存在全年消费金额较大、笔数较多或银行卡开户行属异地等情况。经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核查,并结合有关信息,进一步发现上述异常交易中存在同一张卡在同一时间段连续多次消费、多张银行卡多次在同一时间段集中消费等异常情形,不符合零售行业客户消费特征。虽然公司配合年审会计师执行了进销凭证检查、询问公司及交易对手相关人员等核查程序,但仍未能核查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无法获取客户的穿透资料。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判断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对上述异常业务采取核实一笔确认一笔原则,未经核实的业务不予确认收入,此项调减营业收入3,583.16万元。2、自营家电业务中,存在公司根据采购合同接受部分供应商免费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在公司实现销售后,部分商品直接从供应商仓库委托代管仓发送给客户情形。经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核查,进一步发现购买公司家电产品的客户中存在部分客户消费金额较大、笔数较多等异常情形,且个别客户与公司供应商之间疑似具有关联关系,不符合零售行业客户消费特征。虽然公司配合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合同及凭证检查、询问公司及交易对手相关人员等核查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客户的穿透资料等。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判断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公司将上述客户购买家电的业务不予确认收入,此项调减营业收入1,489.47万元。3、在对部分家电以及超市商品采购销售业务核查中,发现公司在部分商品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承担的主要是代理人角色,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应该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此项调减营业收入860.85万元。(二)净利润及净资产调整的主要原因2024年1月9日,经盛京银行申请,沈阳中院裁定查封沈阳商业城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6号辽(2020)沈阳不动产权第0380540号不动产地下的负二层、负三层。鉴于公司与盛京银行于2023年12月27日签署确认函,确认盛京银行的破产债权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完毕后,公司及子公司与盛京银行之间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故公司在业绩预告中初步判断,将子公司沈阳商业城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名下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6号辽(2020)沈阳不动产权第0380540号不动产地下的负二层、负三层参照资产的评估价值在公司账面确认相关资产价值3,957.63万元,同时增加与盛京银行间的债务重组收益3,957.63万元。但截至目前,公司对上述查封资产申请解封工作仍未获得法院批准,经与盛京银行交涉,双方就上述资产权属存在较大分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将上述资产列为或有资产,暂不确认该部分资产账面价值,同时相应冲回债务重组收益,因此相应减少了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以及期末净资产。 | 略减 | 8994万 | 2024-04-30 |
2023-06-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预计202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4,698万元,同比上年下降:15.68%左右。 | -4698万 | -15.68% | 29.11% | (一)目前,因公司资金较为紧张,存在债务违约,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仍处于被冻结状态,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二)公司银行借款逾期,计提的逾期利息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使得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亏。 | 增亏 | -4061万 | 2023-07-15 |
预约披露明细

截止日期 | 首次预约时间 | 一次变更日期 | 二次变更日期 | 三次变更日期 | 实际披露时间 |
---|
截止日期 | 首次预约时间 | 一次变更日期 | 二次变更日期 | 三次变更日期 | 实际披露时间 |
---|---|---|---|---|---|
暂无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