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000099)公告正文
中信海直: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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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8日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1-4
公司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合并利润表 5
—母公司利润表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3-119
审计报告
XYZH/2025SZAA4B0075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海直)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中信海直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信海直,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审计报告(续) XYZH/2025SZAA4B0075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1. 通航运输服务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4 所述,2024 年 我们对中信海直通航运输服务收入确认执行
度 中 信 海 直 合 并 营 业 收 入 为 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216,332.20 万元。其中通航运输服务 (1)了解公司通航运输收入确认及收款相关 主营业务收入 212,897.24 万元,占 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的设计和执
本年度合并营业收入的 98.00%。 行,评价这些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针对固定服务收入,检查通航运输服务
中信海直对外提供收入按照完成服 合同中的固定服务金额、服务涵盖期间;针对 务的进度在合同服务期间确认收入。 按飞行小时计算的服务收入,检查合同中的小 通航运输服务收入主要包括固定及 时费率及价格系数,核对业务系统中飞行小时 按飞行小时计算的收入。固定服务收 记录、获取中信海直与客户确认的当期飞行小 入根据签订的通航运输服务合同确 时数记录;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和结算方式, 定的服务金额于服务涵盖期间平均 检查结算单、发票、回款情况,并对通航运输 确认;按飞行小时计算的服务收入, 服务收入的确认金额进行测算;
按照与客户确认飞行小时数,根据签 (3)将本期对不同客户确认的通航运输服务 订的通航运输服务合同确认的小时 与上期的进行比较,对比分析同一客户确认的
费率计算通航运输服务收入。 收入变动情况;对通航运输服务收入进行月度
波动分析,了解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我们认为,通航运输服务收入确认对 (4)对通航运输服务收入确认形成的应收账 中信海直合并财务报表影响重大,由 款执行函证程序;
此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按飞行小
时数计算的服务收入,将飞行小时数核对至飞
行员记录单或飞行任务书、核对业务系统中飞
行小时记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是否已记录
在恰当的期间。
四、 其他信息
中信海直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信海直 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审计报告(续) XYZH/2025SZAA4B0075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信海直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信海直、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信海直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信海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信海直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审计报告(续) XYZH/2025SZAA4B0075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6) 就中信海直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信海直,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是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1998]860 号文批准,以中国中海直总公
司(前身为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2011 年 12 月 31 日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更名为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海直”)为主要发起人,同时联合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现变更为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总公司(现变更为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中航黑河民机技贸中心、广东南油经济发展公司(现变更为广东南油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通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现变更为深圳市友联运输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名商室外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在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基础上,通过改组改制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
司于 1999 年 2 月 11 日正式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91440000710924128L。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775,770,137.00 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0]90 号文批复,本公司于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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