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能源(001376)公告正文
百通能源:天风证券关于百通能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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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1日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百通能源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0 号)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09 万股,发行价格为 4.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170,4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33,573,301.89 元(不含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597,098.1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到账,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大华验字[2023]000639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 子 公 司 、保 荐 机 构 、存 放 募 集 资 金 的 商 业 银 行 签 订 了 募 集 资 金 三 方 /四 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017.04
减:发行费用 3,357.33
募集资金净额 17,659.71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5,354.39
减:置换前期投入金额 6,937.91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1.77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429.1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 文 件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了《 江 西 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和天风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天风证券分别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名称 户名 银行账号 余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 9550880214272800308 5,361.25
南昌东湖支行 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 户名 银行账号 余额
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 连云港百通宏达热 3207210011010000321010 67.93
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 502020100100166712 -
赣江新区支行(注 1) 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
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注 有限公司 50020180805687171 -
1)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曹县百通宏达热力 803026501421013479 -
菏泽曹县支行(注 1) 有限公司
合计 5,429.18
注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502020100100166712、50020180805687171 和 803026
501421013479 专户均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形。
(五)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形。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在尚未完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不
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429.18 万元(含募集资
金产生的利息)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5,367.72 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 47.05 万元,共计 5,414.77 万元转入“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由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尚未通过股
东大会审议,因此 2024 年度公司未实际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 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百通能源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5]0011000776 号)。报告认为:百通能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百通能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百通能源 2024 年度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百通能源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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