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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利: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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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利集团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4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1699 号建发国际大厦 23 楼 3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 √ 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 值业务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 案》 5.00 《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6.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 7.00 为等额选举 7.00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 人 7.01 《选举陆健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 事》 7.02 《选举刘雨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 事》 2、议案1.00、2.00、3.00、5.00、6.00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议案4.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议案7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 3、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议案7.00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 特别说明: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嘉琦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集团 邮编:215542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09,投票简称:中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监事(如表一议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郑重声明: 本单位/个人现持有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_____股。兹全 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 使如下表决权。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 信额度的议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 额度预计的议案》 5.00 《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 的议案》 6.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 管理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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