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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5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0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 14:30 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 万博四路 42 号海大大厦 2 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已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参与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41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8,162,562 股,约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下简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63,685,770 股的 65.41%;其中现场参与的股东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11,718,173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股东 40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6,444,389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参与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4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7,058,519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4%。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份 0.0039%,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许英灼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及以视频会议形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现场及以视频会议形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3 个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1、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087,884,965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191,997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85,6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176,780,922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2%;191,997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84%;85,6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055,762,561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225%;32,234,801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23%;165,20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144,658,518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010%;32,234,801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2057%;165,20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关于 2025 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088,082,634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7%;52,328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27,6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176,978,591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9%;52,328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96%;27,6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及视频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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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54.77%
  •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68%
  •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48%
  • 4阿布达比投资局1.07%
  •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0.96%
  •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90%
  • 7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0.65%
  •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63%
  • 9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0.62%
  • 1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61%
海大集团核心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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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详细>>

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以上项目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和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畜禽、水产品的养殖、加工和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以上产品及饲料原料、农副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粮食收购。

题材要点 详细>>
  • .饲料、优质动物种苗、动保、生猪养殖
  • .饲料行业、养殖行业
  • .丰富完整的产品配置和产业链布局
  • .清晰卓越的产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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