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002391)公告正文
长青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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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1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5元/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刊登于2024年2月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523,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95%;最高成交价为5.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98,979,500.2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 预约披露日
2024年年报预约2025年04月18日披露 - 公告
2025年02月06日发布《长青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股东户数
2025年02月05日公布截止2025年01月27日股东户数24642户,比上期减少390户 - 公告
2025年01月18日发布《长青股份: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业绩预告
2025年01月18日预告,2024年年报净利润-10000万元--8000万元,变动-236.77%~-209.42%
所属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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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兽药江苏板块破净股预亏预减长江三角节能环保
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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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的生产、销售。公路货物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范围经营)。科技研发、咨询服务和转让。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题材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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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农药
- .化学农药制造行业
- .技术创新与研发优势
- .环保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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