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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1日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 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全资子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全面预算、资金管理、投 资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法律事务、资产管理、销售管理、 生产管理、研究与开发、担保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行 政事务、信息披露和信息系统等。其中,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 域主要包括投资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定量 利润总 错报≥利润总额的10% 利润总额的5%≤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5% 标准 额潜在 <利润总额的10% 错报 资产总 错报≥资产总额的5% 资产总额的0.5%≤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 额潜在 报<资产总额的5% 0.5% 错报 2.定性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 ①公司决策程序效率 标准 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损 管理人员舞弊,但未 不高; 失; 给公司造成损失; ②公司人员违反内部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 ②未依照公认会计准 规章,但未形成损 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 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 失; 更正; 策; ③公司一般岗位业务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③未建立反舞弊程序 人员流失严重; 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 和控制措施;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 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对于非常规或特殊 闻,但影响不大,未 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 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 造成股价异动; 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 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⑤公司一般业务制度 制监督无效; 或没有实施; 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 ⑤对于期末财务报告 ⑥公司一般缺陷未得 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 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 到整改; 定意见; 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⑦公司存在除上述之 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 外的其他缺陷。 控制无法表示意见的鉴证 表达到真实、准确的 报告。 目标。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认定标准如下: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损失≥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5%≤损 损失<利润总额的 10% 失<利润总额的 5% 10% 2.定性标准 ①公司缺乏民主决 ①公司民主决策程 ①公司决策程序效 策程序; 序存在但不够完 率不高; ②公司决策程序不 善; ②公司人员违反内 当导致重大失误; ②公司决策程序不 部规章,但未形成 ③公司违反国家法 当导致出现一般失 损失; 律法规并受到重大 误; ③公司一般岗位业 处罚; ③公司重要业务制 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公司董事、监 度或系统存在缺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 事、高级管理人员 陷; 闻,但影响不大, 及主要技术人员发 ④公司违反国家法 未造成股价异动; 生非正常重大变 律法规并受到较大 ⑤公司一般业务制 化; 处罚; 度或系统存在缺 ⑤媒体频现恶性负 ⑤公司关键岗位业 陷; 面新闻,涉及面广 务人员流失严重; ⑥公司一般缺陷未 且负面影响一直未 ⑥媒体出现负面新 得到整改; 能消除,或者负面 闻,波及局部区 ⑦公司存在除上述 新闻虽然只波及局 域,影响较大但未 之外的其他缺陷。 部区域但已对股票 造成股价异动; 价格造成异动; ⑦公司遭受证券交 ⑥公司重要业务缺 易所通报批评; 乏制度控制或制度 ⑧公司内部控制重 体系失效; 要或一般缺陷未得 ⑦公司内部控制重 到整改。 大或重要缺陷未得 到整改; ⑧公司遭受证监会 行政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24年度,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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