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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化集团: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6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9,249,854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 1,133,312,6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 分红总金额(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27 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 股份)÷10×0.35,即(1,152,562,520-19,249,854)÷10×0.35=39,665,943.31 元。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在计算除息价格时,应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39,665,943.31÷1,152,562,520=0.0344154 元/股。综上,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344154 元/股。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具体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5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自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19,249,854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即 1,152,562,52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 1,133,312,666 股为基数,且保持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9,249,854 股后的 1,133,312,6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1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总金额(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27 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 ÷10×0.35,即(1,152,562,520-19,249,854)÷10×0.35=39,665,943.31 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在计算除息价格时,应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39,665,943.31÷1,152,562,520=0.0344154 元/股。 综上,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344154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层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龙艳 咨询电话:028-85325316 传真:028-85325316 八、备查文件 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结算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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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 08:23:00 来自 黑龙江
分的寒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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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 19:17:20 来自 广东
3分??不如发根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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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归几 : 发根毛?那不得把郑董的毛拔光,这可万万[大笑]使不得的
2024-06-21 21:43:14 来自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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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 15:16:53 来自 天津
,还玩转融通,打压自己股价,然后收割我们散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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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 14:59:16 来自 广东
一股分3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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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 10:42:50 来自 江苏
分红是大股东拿红利,散户除权赔钱![俏皮][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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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化集团 002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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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约披露日2024年年报预约2025年04月29日披露
  • 机构调研2025年03月27日披露公司于2025年03月27日接待9家机构调研
  • 机构调研2025年03月27日披露公司于2025年03月26日接待2家机构调研
  • 股东户数2025年03月21日公布截止2025年03月20日股东户数114000户,比上期保持不变
  • 机构调研2025年03月20日披露公司于2025年03月19日接待9家机构调研
雅化集团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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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化集团股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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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张婷3.98%
  • 2郑戎2.79%
  •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96%
  •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65%
  • 5陈世辉1.01%
  • 6樊建民1.00%
  • 7阮彩友0.85%
  •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0.82%
  • 9王崇盛0.78%
  •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0.67%
雅化集团核心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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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详细>>

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爆破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工器材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有色金属铸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报关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题材要点 详细>>
  • .锂业务和民爆业务
  • .锂行业、民爆行业
  • .区位和市场优势
  • .技术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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