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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聘请的2023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6.91万元,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66.91万元。现将公司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6.91万元。 类别 项目 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 (单位:元)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5,000.0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668,087.11 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75,183.99 小计 848,271.10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 136,899.3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83,940.00 小计 820,839.35 合计 1,669,110.45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应收款项、各类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的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客户进行分类,并结合账龄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历史经验、现实状况以及前瞻性因素测算应收款项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建立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计算模型。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2023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0.5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6.8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52万元。 2、存货的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于期末对存货进行了清查,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69万元。 3、固定资产的减值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年末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测试结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闲置设备依据市场价判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8.39万元。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上述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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