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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3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20,634,016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8,825,360.64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1、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自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0,634,01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3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15 黄文谦 2 08*****198 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 3 08*****223 南阳颐锐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祥运路 366-1 号 1 幢威星智能总部 大楼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张妍 咨询电话:0571-88179003 传真电话:0571-88179010-80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确认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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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 00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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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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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其他专用仪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阀门和旋塞研发;机械设备研发;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池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销售代理;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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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慧水燃信息系统平台、智能燃气表终端、智慧水务解决方案、新一代超声波计量仪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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