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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宙邦: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5日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23158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宙邦”)为践行“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有关要求和指导思想,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以期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于2024年 2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现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进展说明如下: 一、 以投资者为本,重视投资者回报 1、重视投资者回报,实施稳健分红政策 为积极推进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投资者为本,加大投资者 回报,公司于 2024 年内实施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1),以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539,800 股后的 751,342,3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6.00 元人民币作为年度现金分 红,实际分红金额高达 450,805,434.60 元,持续为股东创造长期投资价值,切实提升股东的获得感。 2、 实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 资信心,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截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4,424,399 股,占截至公司 2025 年 3 月 10 日总股本 的 0.5869%,成交金额为 15,004.4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优化投资者管理机制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信息披露始终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针对性,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强化行业竞争、公司业务、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披露,减少冗余信息披露。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度信息披露考核中获评评级“A”级,这是公司继 2021年度、2022 年度荣获深圳证券交易所“A”级评价后再获此荣。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交流会、常态化组织开展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邮箱和投资者电话专线,深交所“互动易”交流平台等多渠道或方式,公司于 2024 年内共组织开展了 5 次业绩说明会和 1 次投资事项说明会,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和长期投资价值,树立信心,增强认同感。 未来,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执行到位,公司将聚焦主业,保持可持续健康发展,努力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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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27%
  •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10%
  • 7钟美红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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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电解电容器、锂离子二级电池专用电子化学材料的开发和产销(以上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字第2003-0939号文执行)。普通货运(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甲醇(1022),乙醇[无水](2568)、2-丙醇(111)、碳酸二甲酯(2110)、乙腈(2622)、三乙胺(1915)、正丁醇(2761)、碳酸二乙酯(2111)、N,N-二甲基甲酰胺(460)、2-丁氧基乙醇(249)、硫酸(1302)、盐酸(2507)、正磷酸(2790)、次磷酸(161)、乙酸[含量>80%](2630)、氢氧化钠(1669)、氨溶液[含氨>10%](35)、硼酸(1609)、对甲基苯磺酸铁溶液(2828)、双电层电容器电解液(2828)、锂离子电池电解液(2828)、氢氟酸(1650)、氟化铵(744)、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903)(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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