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长信科技 > 长信科技-公告正文
长信科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8日
当前第1 上一页 下一页 2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安 徽 承义律师事务所 中国.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 号栢悦中心大厦 5 楼 邮编: 230022 电话(Tel): (86-551)65609815 传真(Fax): (86-551)65608051 网址(Website): www.chengyi-law.com 电子信箱(E-mail):chengyilawyer@163.com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承义法字第 00108 号 致: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或“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就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保证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的公告(编号:2024-030),《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召开的方式、审议议题以及会议登记等事项,《会议通知》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提前20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3:30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汽经二路以东长信科技园研发大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高前文先生主持。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17日下午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共计 535,940,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313%。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4年度为 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为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 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3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津贴管 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且与《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 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本所律师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 行了清点和统计,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没有提出 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 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表决结果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情况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534,476,4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269%;反对 1,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1%;弃权12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 同意 534,476,4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269%;反对 1,269,400 股,占出席会议 2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9%;弃权19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3% 同意 534,476,4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269%;反对 1,269,400 股,占出席会议 3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9%;弃权19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3% 同意 534,670,9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631%;反对 1,269,400 股,占出席会议 4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同意 534,290,8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922%;反对 1,520,400 股,占出席会议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7%;弃权12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 同意 534,463,4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份总数的 99.7244%;反对 1,347,800 股,占出席会议 6 告》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5%;弃权12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 同意 525,243,2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关于 2024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 份总数的 98.0040%;反对 10,697,147 股,占出席会议 7 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6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于 2024 年度为芜湖长信新型 同意 47,613,4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8 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份总数的 81.6549%;反对 10,697,147 股,占出席会议 案》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45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长信科技 300088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长信科技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长信科技特色数据
更多>>
长信科技财务数据
更多>>
长信科技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11.11%
  • 2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8.04%
  •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78%
  •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13%
  • 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国寿瑞安0.41%
  •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创业板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27%
  • 7廖少层0.25%
  •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24%
  • 9邓富强0.23%
  •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22%
长信科技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研发、生产与销售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材料、触摸屏及触控显示模组、超薄显示面板、真空光电镀膜产品及其他镀膜产品、显示器件用玻璃和有机材料盖板等电子显示器件及材料、相关光电子元器件及相关光电子设备、零配件、电子原辅材料,为以上产品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题材要点 详细>>
  • .车载电子、消费电子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敏锐的市场判断能力与突出的创新研发能力
  • .丰富的客户资源与稳定的客户伙伴关系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