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迦南智能 > 迦南智能-公告正文
迦南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3日
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3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 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日期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 6 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准则解释第 17 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1 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迦南智能 300880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迦南智能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迦南智能特色数据
更多>>
迦南智能财务数据
更多>>
迦南智能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慈溪市耀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7.09%
  • 2宁波鼎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55%
  • 3赵元春0.79%
  • 4李燕舞0.61%
  • 5袁旭东0.55%
  • 6周小玲0.49%
  • 7MORGAN STANLEY & CO.INTERNATIONAL PLC.0.43%
  • 8斯应昌0.42%
  • 9范军0.39%
  • 10魏修平0.38%
迦南智能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电能表、电能计量箱、公用事业抄表系统与管理终端、配网自动化设备、电力通信设备、低压电气设备、电子标签及电子标签阅读器、逆变电源、交直流电源、储能电源设备、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嵌入式软件、计算机应用软件的研发、销售与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电能表检测与校准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仪表配件、塑料制品、电器配件制造;变压器、高低压柜、配电开关控制设备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题材要点 详细>>
  • .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及物联网模组等电力物联网设备
  • .智能电表
  • .技术研发优势
  • .产品质量优势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